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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人民法院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执行情况及原因分析
作者:刘文伟  发布时间:2007-12-03 09:14:46 打印 字号: | |
    一、概况
    合川区是规划中的重庆北部区域中心城市和“一小时经济圈”的重要板块。全区总人口153万,其中农村居民占80|2|以上。近年来,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违法生育的势头有所上升,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2007年1月至11月,我院共收案495件,旧存91件,其中申请执行495件,移送1件,执结581件,申请执行总标的款1118.425万元,实际执结总金额127.2895万元。通过以点带面,合川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处理违法生育案件6000多件,征收社会抚养费过亿元。当前,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数量较多,尤其是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行政非诉案件特别多(2007年该类案件占我院行政非诉案件总数的71.12%,2006年该类占我院行政非诉案件总数的70.83%)。因此,搞好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对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我院2007年计划生育非诉行政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二、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基本数据
 
年度
申请总标的额
(单位:万元)
总案件数
(单位:件)
实际执行总金
(单位:万元)
结案
(单位:件)
2007
1118.425
586(收案495
件,旧存91件)
127.2895
581
2006
1793.213
908
81.403
817
    与去年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我院2007年受理案件申请执行的总标的额下降了674.788万元,同比下降37.63%。而实际执行的总金额上升了45.8865万元,同比上升了56.37%。其中,将今年新收案件执结了100|2|并且执结了2006年绝大部分的旧存案件。同时实际到位率由2006年的4.54%上升到2007年的11.3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本院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与2006年相比较有较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实际到位率偏低的问题。
    三、原因
    (一)取得较大进步的原因:
    1.领导重视,各部门协调配合。
    一是本院院、局领导高度重视。在每次执行前院、局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执行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二是领导亲自带队执行。每次执行案件时,局领导与执行人员一起下乡镇,亲自协调、执行案件。三是各个部门协调,法院每次执行案件时均积极同基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并协调相关事宜。
    2.执行指导思想恰当。
    本院在执行中针对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数量众多,执行压力较大的情况,院、局领导明确“点、线、面结合执行”的指导思想,即“执行一个点,影响一条线、带动一个面”的执行指导思想,要求每执行一个案件要对沿线的涉案被执行人产生影响;通过对沿线的涉案被执行人产生影响而震慑整个乡镇。
    3.执行工作人员不辞辛苦的工作。
    每次执行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时执行法官均在早上7点以前出发,争取尽早赶到执行现场,尽量多执行案件。中午坚持不休息,向当事人讲法律说政策、作思想工作,促使其履行义务。
    (二)造成执行率偏低的原因:
    1.案件数量众多,办案压力大。
    本年新收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495件,旧存91件,平均每个执行法官约执行39.07件。而本年总案件数为1562件,平均每个执行法官约执行104.13件,再加上每年恢复执行案件的数量更加巨大,给每个法官造成了巨大压力,确实无法将每个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完全彻底的执行。
    2.较大数量的被执行人外出务工、下落不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的流动更加频繁,尤其是我们西部地区有相当多的人员外出务工,下落不明,这种情况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困难。本院在办理相当多的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中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因而执行法官也无法执行这些案件,影响了案件实际到位率。
    3.部分乡镇选点不准,影响执行效果。
    本院在执行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均要求乡镇计划生育主管部门选好执行对象,要求选好的执行对象具有典型性、可执行性,但部分乡镇在选取执对象时仍存在问题,也影响了案件的执行。
    4.被执行人故意规避法律。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民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普遍提高,同时也出现了被执行人规避法律的情形。在本院的案件执行中,我们发现少数执行人应该有执行能力,但其早在案件申请执行之前就已经将财产转移,最后人民法院无法找到其可供执行之财产而影响案件执行。
    5.部分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之财产。
    本院在执行中也发现少数被执行人确实很贫困,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甚至极少数人维持温饱都存在问题,这也是本院案件实际到位率偏低的一个原因。
    综上,虽然我院的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法院和人民要求仍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水平,逐步解决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实际到位率偏低的问题。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