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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涉诉信访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作者:段光元  发布时间:2007-11-26 09:39:56 打印 字号: | |
    信访工作体制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各种矛盾也不断出现,这种社会现实直接导致群众信访量成总体上升。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当前群众信访中的不少实际问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群众来信来访仍呈持续上升趋势,群众集体访、越级访、异常访和重复访问题仍十分突出。
    近几年来,大足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度来信191件,来访414人次,转办案件40件,涉诉案件2件,申诉案件11件。2004年度来信287件,来访404人次,转办案件45件,涉诉案件7件,申诉案件12件,比2003年度同期来信下降1.38|2|,来访上升2.42|2|;转办案件上升12.5|2|;涉诉案件上升250|2|;申诉案件上升9.1|2|。2005年度来信398件,来访517人次,转办案件31件,涉诉案件3件,申诉案件12件。比2004年度同期来信上升38.7|2|;来访上升30|2|;转办案件下降31.1|2|;涉诉案件下降57.1|2|;申诉案件相等。2006年度来信167件,来访558人次,转办案件17件,涉诉案件1件,申诉案件26件,比2005年度同期来信下降58|2|;来访上升7.9|2|;转办案件下降45.2|2|;涉诉案件下降66.7|2|;申诉案件上升116.7|2|。从最近几年的来信、来访、上级领导转办案件、涉诉案件、申诉案件的总体情况来看,信访量总体上升。如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改进信访工作,从根本上化解当前社会的突出矛盾,成为当前信访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当前法院涉诉信访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一是集体上访回升,城镇信访增多。特别是涉及城镇信访明显增多,如反映城镇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农村土地承包费分配等问题。二是越级上访上升,处理难度大,上市、进京上访逐年增多。三是热点问题集中,择机上访明显。一些群众上访经常选择各级重要会议等政治敏感时期组织上访。其中,企事业改制问题和土地安置费问题尤为突出。
    二、当前法院涉诉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群众的各种想法和要求主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当前法院涉诉信访增多,是新旧思想观念、新旧法律法规、新旧管理体制矛盾的客观反映。现在社会经济较发达,老百姓的文化素质相对提高,从某种意义上讲,信访增多是广大群众民主法制、参政议政意识增强的表现。从当前法院涉诉信访的情况来看,产生涉诉信访的问题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改革力度加大,从而导致信访量增加。随着“招商引资”和“旧城改造”力度加大,由此而来的引凤筑巢,落实企业土地、审批、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上访也明显增加。同时,一些政策的出台,没有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意见要求,因而在操作实施时受阻,同时所涉群众因为切身利益而“听风便是雨”,或受一部分人挑拨起哄而上访。
    第二,信访工作程序设计不合理、不科学、不经济。工作程序不是一个循环系统,信访部门对分流的信访问题很难控制,上下环节不畅,且容易脱节。“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信访工作总的原则,但究竟分到哪一“级”、归至哪一“口”为止不甚明了,造成一些信访问题的责任也层层被“合法”的下推;对没有信访问题的终结程序,客观上造成同一信访问题可以不断重复。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提出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体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要求,能使现实存在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得以有效的解决。
    第三,处置集体上访和化解越级上访的力度不大。针对越级反映的信访问题,应深化信访责任,深入开展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在妥善地化解信访问题等有效方法上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同时潜在的苗头和隐患较多,最突出的是:土地问题依然是热点;企业改制遗难问题不少;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增加;基层干部违法乱纪较多;涉及普遍性、全局性问题集中。
    第四、上访人员的素质差,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少数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在上访过程中尝到一些甜头,遂无理取闹,不愿意息诉等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上访。如陶某某上访一案,其子杨某某死亡后起诉的旅客运输合同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并执行兑现,陶某某在领取标的款时,连连感谢法院,并书面保证不再上访,就此息诉罢访。但其领到赔偿款后,仍多次到市、京上访。此案已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查,原判正确,陶某某系无理上访。法院与政府多次协调,解决了其两孙女的学费、低保等问题,陶某某仍不息诉罢访仍多次到京上访。
    三、处理涉诉信访工作采取的措施
    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宗旨在于坚持为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服务,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因此,改变传统思维方式,转变传统工作方法,依据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特点和成因,做好信访工作,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应重视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一是信访工作责任制要落实到位。基层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信访工作触角引伸到村。把信访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真正把问题解决,把矛盾化解,以此彻底降低信访量。二是建立月信访排查报告制度。为抓好苗头性、隐患性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真正落实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信访排查报告制度。即在日常信访工作中,开展常规排查,做到一月一查一报;信访苗头问题,开展应急排查,做到即查即报;专项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做到专查专报。三是建立来访办理反馈制度。为切实做到群众来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制订来访问题办理情况反馈制度,把每月群众来访情况予以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按时反馈上访问题化解情况,从而真正把实现信访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落到实处。四是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信访排查机制,增强化解责任意识。
    对于严峻的信访形势,切实开展信访排查机制,做好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开展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对涉诉上访老户所涉及的案件全部进行认真、彻底的复查,并逐一登记,建立档案。件件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并积极探索处理涉诉上访工作的新方法,推行新举措,做到每件案件均有领导亲自参加把关。每一案件均有分析形成上访的原因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方案。力求将矛盾化解到基层、稳控在当地。
    三、加强信访条例宣传工作,树立信访部门形象。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步入法制化的轨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信访部门应不定期的通过新闻媒体来宣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同时,还要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组织干部学习《信访条例》,来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从而也增强群众依法逐级有序进行信访的法制观念,畅通信访渠道,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
    四、健全信访网络,通过增强信访工作实效减少信访。加强信访网络建设,全面启用来访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全局信访业务资源共享,强化基层信访基础设施,健全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信访网络,调整和充实信访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日前,法院系已经对涉诉信访建立内部网络,以便上下联系,防止群众乱访、滥访。
     五、强化经费保障,充分调动信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各级财政优先保障了信访工作业务经费,按标准兑现信访干部岗位津贴每月100元。各级各部门的专职信访干部也参照有关规定,享受30至5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让信访干部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
    总之,在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中,一定要正确理解信访人,对上访人合理要求的问题,应该合情合理的给予及时解决;即使一时不能解决,也应做好思想疏导、解释工作;对一些要求过高的上访人,也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过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执政能力、完善规章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努力提高领导决策水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从根本上化解当前社会的突出矛盾,解决当前群众的实际问题。
 
文/段光元  彭文(大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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