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人民法院经过调研认为,要想有效遏止这种现象,起到立竿见影之效果,主要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党委、政府、政法机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要深刻认识到制贩假证及印章的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开展打击整治活动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二是要尽快部署,因为制贩假证件及印章犯罪活动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三是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严格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定罪量刑,对明知是伪造证件或印章而贩卖的,要以共犯论处;对于一些替假证贩子送货,以及张贴“办证”广告的人,可考虑以从犯论处。四是各部门应协同作战、多管齐下,形成强大合力,特别是公安部门应组建专门的侦办缉查队伍。五是实行高额有偿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六是对主动购买假证件的人,也要给予相应法律的制裁和纪律处分,让其得不偿失。
总之,以法律手段为主、其他手段为辅,多管齐下,严厉打击假证件假印章的生产、制造、传播和使用,是目前最急迫的任务。而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与假证假印章相关的问题进行立法,严加管理,依法打击则更显得尤为重要。
文/揭志强(合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