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现代化、法官职业化的提出和推进,以文化建设提高法院群体素质、促进公正与效率的实现,逐渐成为许多法院的共识。法院文化是一个崭新的命题,笔者在研读有关资料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谈谈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些思路。
一、法院文化的概念、内涵和作用
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广义上还包括法律规范的完善、司法制度的改革、公众法律素养的普遍提高、司法从业人员良好道德的形成等等。先进的法院文化应体现法的精神本质,是司法工作者优秀品质的积淀。
文化的特有功能与公众对法院的期望相交融,便产生了法院文化。法院文化是由相互作用的诸多要素组成的一种文化系统,包括四个层面:表层的物质文化——法院的建筑、设施和装备以及包括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着装、法庭的布局和装饰、法槌的使用、工作环境等;浅层的行为文化——法院群体在审判活动、研究培训、生活娱乐和人际交往中产生的活动文化等;中层的制度文化——法院在从事审判活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法院司法精神、价值观念等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法院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等;深层的精神文化——法院在审判、管理、组织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基础和核心。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法院主体尤其是法官的职业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有利于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确保法院建设顺利发展;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法院形象;同时对引导和培养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有不可替代的示范作用。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路与目标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总体思路是: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司法公正与高效为核心,以培育法院共有精神、确立现代司法理念、强化法官职业道德,营造崇尚法律、尊崇法官、鼓励进取、凝聚人心的良好氛围为着力点,全面规划,整体推进。
1.以倡导法院共有精神为契机,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
法院精神是法院群体共同价值观念、发展目标、管理哲学、司法理念的集中体现,是法院文化的灵魂。一些法院以“院训”等言简意赅的方式表现出来,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法院应当结合法院群体思想实际和法院发展目标,认真总结和提炼,使之得到广泛认同,自觉作为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2. 以强化职业道德为切入点,确立共同行为准则,推动法院规范文化建设
职业道德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应以职业道德深化法院文化,以法院文化滋养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建设是长期任务,在加大思想教育的同时,要突出抓好养成教育,以确立共同的行为准则,强化法院群体的责任意识、角色意识,引导他们一点一滴地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3. 以确立现代司法理念为核心,强化法官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
现代司法理念是法官群体为达到公正的司法终极目标,在对司法权本质特征及其运行规律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内心自主选择的,坚定信服和推崇的,并在司法实践中奉为最高行为准则的基本观念。因此,应教育和引导法官牢固树立独立、公正、平等、公开、高效、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并以此去思考、解决各种诉讼纷争。
4.以法院物质建设为载体,彰显法院文化底蕴,塑造司法权威
法院的精神文化通过物质环境等载体体现出来,法院的物质建设需要体现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审判效率、司法文明等法院精神文化的内容。因此,法院在进行审判法庭、办公场所的建设改造以及司法装备的配置时,都应当紧紧围绕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法院文化建设要与法院整体工作的推进相协调,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内容,开展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建设活动,不断丰富其内涵和形式,讲求实效。
1.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法院群体对法院文化的认同和参与积极性
法院文化的精髓是重视人的价值,因此,应力求把实现法院的整体价值和实现人的价值统一起来。既要重视人的因素在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法院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又必须理解、尊重、关心、培养人,满足他们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法院文化建设的各项措施应是他们乐于接受的,才能使法院文化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
2.坚持突出重点,确立法官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法官是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主体,也是法院文化的主要创造者、承载者和实践者。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应当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努力提高法官群体的专业素养、工作技能、道德水平,以适应公正执法的客观需要;努力营造崇尚法律、尊崇法官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法官职业化的需要。
3.坚持典型示范,用典型精神引领队伍
先进模范是法院精神文化的人格化。作为活生生的样板,他们以生动具体的形象展现法院文化的精髓,对法院文化的成型与强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法院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推动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4.坚持寓教于乐,以文化品位提升精神和道德品位
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是法院文化的艺术化,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提高修养,进而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应创造条件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
5.坚持外在管理与内在管理并重,实现由他律向自律转变
外在管理是以强制约束实现管理意图,内在管理是自觉主动地遵守法院规范。后者的自律意识可以弥补因制度不合理或管理不到位的缺憾,是实现法院规范的根本途径。在制度文化建设中应坚持外在强制与内在引导相结合的方针,以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奖励法院群体提升素质、追求卓越,在进步的愉悦和满足中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6.坚持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建法院文化建设的合力
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党组织应担负起领导责任,发挥干部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党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使他们形成合力,成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还应把法院文化建设与司法体制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科学的审判工作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审判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同时,要注意汲取中外优秀法律文化的精华,传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在继承中创新、在扬弃中发展。
文/王应强(大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