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事案件大幅度增加 劳动争议案件尤为突出
———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之后
2007年4月1日,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开始实施,沙区法院承办传统民事案件的民一庭收案数量大幅度增加,劳动争议案件尤为突出。
一、沙区法院民一庭收案情况的同期对比。
1、2007年4月1日至5月10日收案情况(单位:件,其他案件包括所有权相邻权纠纷、特殊侵权案件、合同纠纷、特别程序案件等)
项目 |
案件总数 |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人身权 |
债务 |
其他案件 |
数量 |
242 |
118 |
46 |
32 |
29 |
17 |
百分比 |
100 |
48.76 |
19.01 |
13.22 |
11.98 |
7.02 |
2、2006年4月1日至5月10日的收案情况(单位:件,其他案件包括所有权相邻权纠纷、特殊侵权案件、合同纠纷、特别程序案件等)
项目 |
案件总数 |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人身权 |
债务 |
其他案件 |
数量 |
130 |
51 |
12 |
31 |
21 |
15 |
百分比 |
100 |
39.23 |
9.23 |
23.85 |
16.15 |
11.54 |
3、同期比较情况
项目 |
案件总数 |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人身权 |
债务 |
其他案件 |
数量增加幅度 |
86.15 |
131.37 |
283.33 |
3.23 |
38.10 |
13.33 |
百分比增加幅度 |
0 |
24.29 |
105.96 |
-44.57 |
-25.82 |
-39.17 |
二、具体分析
从上面的对比可以看出,传统民事案件增幅很大,高达百分之八十六点一五。在各类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数增加幅度最大,高达百分二百八十三点三三;所占百分比增幅劳动争议案件也最大的,高达百分之一百零五点九六。为何会出现上述现象呢?原因在于2007年4月1日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生效后,大幅度减少了民事诉讼收费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所以,沙区法院民一庭收案大幅度增加。《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可见,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的诉讼费用为10元。而对于基层法院来说,大多数案件都是适用简易程序,并且很多情况下是调解结案,很多劳动争议案件就只能减半收取5元。因而,沙区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增加尤为突出。
文/李传海(沙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