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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中看法院现代管理体系构建
作者:古富香  发布时间:2006-09-21 08:53:52 打印 字号: | |
完善五大制度体系促规范  构筑三大管理机制添活力
 
 
    邓小平同志曾强调“管理两个字很重要,有没有管理大不一样”,江泽民同志也曾指出“科学管理是治国之道”。在当今社会,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对于人民法院的管理来说也是如此。所谓法院管理,是指遵循司法审判的客观规律,通过对法院的人、财、物、信息、时间等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的配置而创造较高的效益,即实现一定时空条件下的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的过程。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法院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要求法院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必须创新管理,以满足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政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制度化、规范化、人本化的法院现代管理体系建设应运而生。
    近年来,我院在法院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也进行了大胆地创新和实践,通过开展“审判改革规范年”活动,全面完善法官队伍、审判流程、审判指导、审判监督、司法保障五大制度体系,努力构筑队伍教育、审判工作、司法政务三大管理机制,获取了一些成绩和经验。
    一、从强化队伍自主能力入手,健全法官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努力构筑以人为本的队伍管理机制
    法院管理的第一要素就是“管好人”,这是保证其他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并赋予它新的时代内涵,使我们在“管好人”上有了新的构思和作为。这个构思即是转变队伍管理观念,变命令式、控制式、约束式的管理模式为自发式、自励式、自纠式的管理模式;这个作为即是全面提高队伍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具体而言:
    一是以过硬班子带动人。坚持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一个党组成员树好一面旗帜”的思路,大力实施班子形象建设工程;坚持开展争做“组织放心领导、干警敬佩领导、群众满意领导”创建活动;坚持注重把好工作全局关、案件质量关、队伍廉洁自律关、行政管理效果关、工作指导监督关;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议制等制度贯穿党组工作始终,确保了党组决策的科学性、领导作用的先进性、分管工作的实效性,班子成员树起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全院干警的信赖和支持,也成为了全院干警的榜样。
    二是以司法文化凝聚人。倡行文化育院,推广“真心司法为民、聚力锐意改革、着眼长远治院、创造一流业绩”、“公平正义为旨、公正效率为魂”、“护民权为己责、排民忧为己任”、“人品正、作风正、形象正”等司法格言,倡导公平、正义、中立、高效、清廉、文明、为民等司法精神,开展文艺表演、体育竞技、法律知识竞赛、青年法官论坛等系列司法文化活动,有效营造了一个和谐互助的工作氛围,切实激发了法官的工作动力,培养了法官的职业意识,塑造了法官的人格品行,展示了全院干警的执业形象和精神风貌。
    三是以良好学风提升人。坚持“司法素质教育与司法审判工作并重”的指导思想,坚定“政治认识能力强、庭审驾驭能力强、拒腐防变能力强”的队伍能力建设目标,以提高法官法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制定落实干警教育培训制度为保障,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远程教育,支持干警攻读法学研究生,组织干警参加各层次、各类别的教育培训活动,大力提升干警的法律素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司法调研、庭审观摩、轮岗锻炼等活动,大力提升干警的实践能力。而今,干警自发学习蔚然成风,学习能力显著增强,学习方式由分散式向集中式转变,学习内容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法官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干警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四是以思想工作感召人。较好利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集中教育活动的契机,切实抓好思想教育日常性工作,创新推行政治思想工作信息员、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信访稳定工作信息员、司法宣传工作信息员“四员”制度建设,坚持开展“五好党员”、“三好党支部”、“心连心帮扶”等主题活动,全面掀起向牛玉儒、宋鱼水、蒋庆、金桂兰学习的活动,进一步明晰了党员法官的先进性标准,激发了广大干警比、学、赶、帮、超的热情,增强了队伍思想建设的针对性、鲜活性和实效性。
    五是以廉政教育净化人。注重创新并实践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廉洁。主动接受人大经常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完善实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保障、考核制度》等监督制度,并通过座谈会、陪审案件、旁听庭审、上门走访等形式拓宽廉政监督渠道。着力加强教育、制度、监督、查处四个方面的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季度廉政分析、廉政报告、廉政通报、廉政电教、廉政谈话、廉政保障金、廉政积金等廉政制度,初步构建起了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的廉政防御体系,有效确保了法官廉洁司法、一心为民。
    六是以完善制度规范人。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程,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法官职业标准》及其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考核、法官教育培训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法官述职、奖惩激励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制度管人力度,坚持按照分类管理、分类考核、量化考核的原则,对全院干警的工作绩效、工作作风、工作能力逐一考核考评,有效构建起了法官职业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机制,较好形成了“以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依制度建院”的管理模式。
    二、从强化审判管理能力突破,健全案件流程、指导、监督全程管理制度体系,努力构筑科学规范的审执运行机制
    正确的司法主题如何得到有效落实,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发展的现实性问题。惟有科学的制度设计和过硬的审判管理才是解决落实司法主题问题的“金钥匙”。2005年以来,我院通过建立、健全、实践案件流程、庭审指导和工作监督三大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又一个跨越,带来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新变化。
    (一)以立案、审执环节为核心,构建案件流程管理体系。一是从案件流程管理的实效性、长远性、稳定性着眼着力,制定出台了《案件流程管理监督办法》,规范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保障审判执行公开、公正、高效、透明、有序运行;二是改进“大立案”工作,加强案件统一管理,所有案件均由立案庭统一编号立案,统一排期开庭,并从庭前准备时限上进行跟踪预警,有效杜绝了办案推诿拖拉、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三是切实整合各审判业务庭的管理效能,建立案件周统计、月报表、季度分析、审限自查、庭长业务指导等制度,强化案件裁判和执行环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二)以审判委员会指导为统揽,构建庭审工作指导体系。通过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制定《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案件监督指导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对案件指导监督的职能作用。具体而言,即是成立由院长牵头、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三个考评组,每月旁听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案件庭审,从庭审程序、审判形象、纪律作风、庭审驾驭、诉讼调解、适用法律、判决说理等7方面32小项对庭审过程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综合评定等次,并面对面交流评定意见,及时纠正法官的庭审不足。通过此项工作,帮助法官树起了良好的庭审形象,增强了审判工作的效果。
    (三)以调研、审监环节为枢纽,构建案件督办监督体系。强化研究室的管理职能,赋予研究室对个案监督的职能。研究室负责对案件管理督查,对审限跟踪监督,对承办法官违反办案期限和办案要求的,进行警示催办、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并负责对重大、疑难、复杂个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强化审判监督庭的审监职能,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组,有的放矢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将案件流程时限、文书制作、庭审程序、庭审笔录、文书送达、立卷归档等工作细化为150余项指标,用百分制量化打分,实行一案一查、一月一查,对案件质量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和考核,切实促进了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三、从强化司法保障能力着力,健全司法政务管理制度体系,努力构筑快捷高效的政务保障机制
    将司法政务工作始终定位于为审判执行服务、为全院干警服务的地位,建立健全司法政务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高了司法政务工作的保障力。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为干警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二是合理撤并人民法庭,优化法庭配置,整合法庭审判力量,调整充实法庭财力物力,保障了人民法庭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及时完善内部局域网,开通门户网站,添置数码设备,初步实现了电子化公文管理和审判管理;四是完善公用物品购买、领用、经费开支、车辆维修等政务制度,形成了“专项申请、分级审批,分类竞买、大额竞修、监控报销、检查验收”的财务管理机制,有效节省了办公成本;五是开展司法警察正规化达标建设,努力实现司法警察队伍“素质全面提高,管理统一规范,警务保障优质”的目标,确保司法警察队伍始终较好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此外,坚持政务管理创新和规范化建设,狠抓政工、宣传、档案、保密等工作,为审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为法院工作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政务基础。
    
    (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古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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