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形势下,如何确保法院工作可持续性发展?如何保证法院司法工作始终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大局?关键在于加强人的建设。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给这个答案予以强有力的支撑,为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审判各项工作打开了更为广阔的思考空间和实践平台。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为目的,它是科学发展观这一方法论的本质和核心。我们认为,人民法院落实以人为本思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正司法,以民为本;二是加快法院建设,以法官队伍建设为本。
近年来,我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在强化司法保障职能作用、服务人民群众的同时,狠抓法官队伍建设这个关键,以此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具体而言,即是紧贴队伍建设实际,逐年开展“制度建设年”、“法官职业标准化管理年”、“审判改革规范年”、“法官素质提升年”活动,坚持以过硬班子带动人、以完善制度规范人、以职业标准提升人、以法院文化凝聚人、以廉政教育净化人、以良好学风培育人、以思想工作武装人,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单位、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政法系统公正执法树形象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40余名干警受到市级、国家级各类表彰。
一、紧抓领导班子建设,在率先垂范中引领队伍建设
我们认为,班子建设属于队伍建设的一部分,它先导于队伍建设,也示范于队伍建设。近年来,我院按照“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思路,逐年确定一个班子建设主题,切实有力地推进领导班子建设,率先垂范地带领队伍齐步前进。通过领导班子卓有成效地自抓共建,切实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认识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和指导监督能力,增强了班子集体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每一个班子成员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于管理、精于管理,树起了“一面旗帜”,得到广大干警的尊敬和信任。干警们公认现在的领导班子是一个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民主团结、开拓进取的好班子。
二、紧抓司法制度完善,在强化管理中规范队伍建设
制度建设是保证法院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以人为本的制度建设则是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快速稳步推进的全局性、长效性保障。为此,我院将制度建设紧贴队伍建设实际,贯穿队伍建设始终,落脚队伍建设重点,彰显法官文化特色,取得了良好成效。
2003年,被我院确定为“制度建设年”,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我们及时修正制定了符合本院实际的30余项制度。新的制度体系覆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普通干警、临时人员及离退休老同志,切实突出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原则。特别是针对一些重大问题制定的新制度,其特点和作用尤为突出。如制定《离退休同志纪律规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制度》,将管理和服务离退休老同志的工作明细化、规范化、制度化,得到了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拥护,切实调动了离退休老同志继续关心支持法院建设的热情。又如,健全完善法院司法廉政制度,科学推行廉政教育“五项”制度,创设廉政保障“积金”制度,构建廉政监督“绿色通道”,建立廉政“全员化”管理模式,筑牢了队伍廉政建设的思想、保障、监督和组织防线。
2005年,我院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队伍教育机制、科学规范的审判运行机制、快捷高效的司法政务机制”,完善法官队伍建设、案件流程管理、审委会工作指导、案件督办监督、司法政务保障五大制度体系。尤其注重增强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研究制定《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案件监督指导制度》,成立由院长牵头、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三个考评组,每月旁听法官案件审理,对各个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庭审程序、审判形象、庭审驾驭、诉讼调解、判决说理等7大方面32小项量化评分,面对面点评,切实规范了法官的庭审举止,增强了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也带来了案件质量的新变化。
经过对新制度的积极实践,我院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序,约束式、命令式、控制式的管理模式逐渐被自发式、自励式、自纠式的管理模式所取代,队伍建设呈现出自我加压、自我学习、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新局面。
三、紧抓法官职业要求,在建立标准中提升队伍建设
针对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的形势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两个“五年改革纲要”中均提出了关于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对此,我院审时度势,在科学调研、综合分析、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于2004年4月正式推行“法官职业标准化管理”,这是法官队伍建设的一次大胆创新和尝试。
“法官职业标准化管理”以新制定的《法官职业标准》为准据,以此对法官队伍实行高标准、上台阶、严要求、新理念的管理。《法官职业标准》分职业准入、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礼仪、职业责任、职业监督、职业保障九个部分,给法官们架起了行为准则的“高压线”。随后,我院又配套推出了《法官职业标准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评分细则》,采用量化分析、纵横比较、综合定性的方法,对法官的人品、素质、业绩、形象等实行定位管理和量化考评,以事实和数字说明问题,以积分多少对法官进行综合评鉴。
回头来看,“法官职业标准化管理”推行两年多来,全院法官对这个“新生事物”的态度迅速发生改变:从被动接受转向乐于接受、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执行,人人都以《标准》为“镜子”,时时处处对照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而今,我院“公平、独立、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现代司法氛围逐步形成,党委、人大收到群众对法官的不良信访大幅度减少,来院办事的群众对法官的言行赞誉颇多。
四、紧抓干警教育培训,在增强素质中夯实队伍建设
我院坚持以良好学风培育人,以教育培训提升人,利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大学法”活动的契机,狠抓干警思想历练,狠抓队伍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我们将司法素质教育与司法审判实践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司法调研、庭审观摩等活动,着力提高法官的司法实践能力;通过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采取给时间、给政策、给奖励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干警进行高层次的法律专业学习,着力培养“专家型”的法官;通过开展“挂职锻炼”、“交流学习”、“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及“法官素质提升年”活动,着力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
而今,我院教育培训方式日益科学,教育培训时间从随意性向规范性转变,教育培训方式由自由分散型向系统集中型转变,教育培训内容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法官队伍的审判业务能力有了明显增强,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始终保持了与时俱进。
(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古富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