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法院院长 范晓明
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是一个利益协调的社会。但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与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能够有效地化解冲突的社会,是一个拥有化解矛盾冲突机制的社会。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基层法院是人民法院宏伟大厦的基石。据统计,“80%的矛盾在基层,80%的案件在基层”,因此基层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尤为重要。基层法院要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就应按照肖扬院长的要求,首先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方面下功夫;切实贯彻好司法为民的宗旨,同时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要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努力寻求三者的最佳结合点。二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建立积极的社会稳定与协调机制。三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求效率的社会,和谐社会也必须是公正的社会。因此,必须建立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四是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依法执政,就要使党的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接受人民意志的检验。五是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国家权力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广大人民基本利益的根本保障。如果没有国家权力或者国家权力受到削弱,社会秩序得不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就会失去安全,甚至会导致无政府状态。但同时,也要规范、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
构建和谐社会运用到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就是要加强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和水平,就是要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法调解、化解民间纠纷,关注弱势群体,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就是要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共建社会诚信体系;就是要解决“官民”之间的矛盾,依法保护人权,使社会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
具体应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基层法院决策和管理机制的建设。
一是加强和完善法院工作的决策机制。以院党组会、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的决策为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广开思路、广开言路、抓好信息、加强调研、严格程序、集思广益,使集体决策更加准确、规范,符合审判工作规律,最大程度地降低司法决策的风险。
二是加强和完善队伍管理机制。要全面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审判业务、作风纪律、党风廉政、职业道德的建设,在队伍中逐渐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宏扬正气,建立和完善使优秀的正面典型和先进人物能够脱颖而出,使违纪、违法的审判人员受到严厉追究的相关机制。
三是加强和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等工作逐步提高法官运用法律、驾驭庭审、司法调解、判决说理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审判质量考评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审判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是加强和完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深化执行改革,同时遵循执行工作的发展规律;加大阳光执行力度,开设“便民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众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共建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工作有序的执行体制和新机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
五是加强和完善人才资源管理机制。人才是强国、强院的基础。江泽民同志强调:“在社会的各种资源中,人才是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核心是加强人才资源机制的建设,这就要根据现有各类人才的特点,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建立和完善学习机制;创建学习型基层法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学习增长法官的才干,以学习凝聚法官的智慧,以学习推进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同时想方设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进入基层法院,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全面加强和完善基层法院人才资源机制建设。
六是加强和完善司法调解和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机制。国外司法界将中国法院的调解称为“东方经验”。司法调解非常适合我国的国情,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有效手段。法官在案件审理中,通过辩法析理,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谅解、和解,而彻底解决纠纷,从而达到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基层法院在强化司法调解的同时,应大力探索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力求最大限度地解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是加强和完善涉诉信访、申诉、再审工作制度,建立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产生的相关机制。要减少涉诉信访,关键在于提高案件审判力量,才能从源头上化解涉诉信访、上访,减少申诉、再审案件。第二是将案件质量和信访、上访量与承办法官的岗位目标考核挂钩,要求承办法官在认真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每一位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第三是信访室定期排查、摘报信访、上访、申诉情况。重大信访案件必须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防止矛盾激化的相关工作,为最短时间内妥善处理好相关矛盾创造条件。院领导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困难、深入矛盾”,及时掌握真实情况,正确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是加强和完善法院文化机制建设。法院文化机制建设,主要是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和物质文化建设。进行文化机制建设,是基层法院管理机制由低层次管理走向高层次管理的必由之路。 第一,营造先进的法院精神文化氛围,培养法官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务实、创新的意识和目标。用先进的文化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规范人、塑造人,凝聚和调动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智慧、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营造先进的法院制度文化氛围。强化法官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第三,营造先进的法院物质文化氛围。坚持把物质文化建设拿入法院的基础设施之中,用有限的财力构筑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基层法院的精神文化建设与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密不可分,相互促进。其中,精神文化是核心,贯穿法院机制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制度文化是保障,物质文化是基础,三者同时推进是确保法院文化机制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